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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山黄河河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:王某某在蔡楼控导30坝西侧黄河主河道内非法采砂案

 

来源: 本站原创   录入人员: 东平湖 时间: 2022-04-13 [ ]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处罚案件名称

王某某非法采砂案

处罚决定书文号

梁黄罚决字〔2022〕第01号

当事人基本情况

王某某,男,身份证号:372927************(处罚对象为公民)

违法行为类型

违反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,属于一般河湖案。

处罚内容

1、行政罚款壹万元整¥10000.00元

处罚类型

1、罚款。

处罚依据

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2/04/08

处罚机关

东平湖管理局梁山黄河河务局

主办单位:东平湖管理局 地址:泰安市东岳大街22号 邮编:271000
网站电话:0538-6053111 联系邮箱:dphadmin@dphhh.or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