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  收藏本站
主 页
要闻要讯
政务信息
基层动态
特别报道
专题关注
文学天地
地方水事
研讨交流

梁山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:冯某某在黄河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取土案

来源: 本站原创   录入人员: 东平湖 时间: 2023-07-06 [ ]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处罚案件名称

冯某某在黄河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取土案

处罚决定书文号

东平湖梁管当罚字〔2023〕第 03号

当事人基本情况

冯某某,身份证号:372927196605******(处罚对象为公民)

违法行为类型

违反了《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五)项之规定。

处罚内容

当场给予当事人冯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处罚类型

警告。

处罚依据

根据《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。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3/07/03

处罚机关

东平湖管理局梁山管理局

主办单位:东平湖管理局 地址:泰安市东岳大街22号 邮编:271000
网站电话:0538-6053111 联系邮箱:dphadmin@dphhh.or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