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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山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:翟某某违规在堤顶行驶超过承载标准的车辆案

来源: 本站原创   录入人员: 东平湖 时间: 2023-06-10 [ ]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处罚案件名称

翟某某违规在堤顶行驶超过承载标准的车辆案

处罚决定书文号

东平湖梁管罚字〔2023〕第 02

当事人基本情况

翟某某,身份证号:370827198910******(处罚对象为公民)

违法行为类型

违反了《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十七条之规定

处罚内容

当场给予当事人翟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

处罚类型

警告

处罚依据

根据《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(二)项之规定。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3/06/07

处罚机关

东平湖管理局梁山管理局

主办单位:东平湖管理局 地址:泰安市东岳大街22号 邮编:271000
网站电话:0538-6053111 联系邮箱:dphadmin@dphhh.or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