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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某在徐十堤堤顶违章行驶超载车辆案

来源: 本站原创   录入人员: 东平湖 时间: 2022-03-01 [ ]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处罚案件名称

陈某某在徐十堤堤顶违章行驶超载车辆案

处罚决定书文号

东黄罚决字〔2022〕第02号

当事人基本情况

陈某某,男,身份证号:370923************(处罚对象为公民)

违法行为类型

违反《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,属于一般水工程案。

处罚内容

1.警告);

2.罚款贰佰元整¥200.00元

处罚类型

1、警告2、罚款。

处罚依据

根据《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2/02/18

处罚机关

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

主办单位:东平湖管理局 地址:泰安市东岳大街22号 邮编:271000
网站电话:0538-6053111 联系邮箱:dphadmin@dphhh.org